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81. |
106.11.14 |
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刪除CCC2903.39.90.21-5「溴甲烷(溴化甲烷)」等13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121」、「550」,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刪除CCC2903.14.00.00-8「四氯化碳」等17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121」、「532」、「533」,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2. |
106.11.14 |
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刪除CCC2903.39.90.21-5「溴甲烷(溴化甲烷)」等13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121」、「550」,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刪除CCC2903.14.00.00-8「四氯化碳」等17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121」、「532」、「533」,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3. |
106.10.17 |
訂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北韓應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4. |
106.10.17 |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進儲應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5. |
106.09.25 |
訂定「禁止或管制與特定國家或地區之貿易」,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6. |
106.09.25 |
修正暫停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之輸出入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7. |
106.09.19 |
修正「暫停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之輸出入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8. |
106.09.05 |
訂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進儲貨品應檢附經濟部規定之文件」,並自即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89. |
106.09.04 |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進儲應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五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90. |
106.08.31 |
修正「暫停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之輸出入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五日生效。 |
實質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