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541. |
100.04.15 |
有關水庫蓄水範圍內違規使用設施之拆除、清除或拖吊等執行事項,屬「水庫蓄水範圍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其他有關蓄水範圍管理事務」 |
行政規則 |
| 542. |
100.03.07 |
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使用年限已達十年以上者之起始日 |
行政規則 |
| 543. |
100.03.07 |
南溪壩水庫水門操作規定 |
行政規則 |
| 544. |
100.01.25 |
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桃園縣準用本部主管自來水法相關法規中關於直轄市規定之法規 |
行政規則 |
| 545. |
099.11.04 |
水利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所稱「用水量在一定規模以上者」 |
行政規則 |
| 546. |
099.03.24 |
河川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之土地位置實測圖得以數位資料替代 |
行政規則 |
| 547. |
098.10.16 |
中央管河川區域與排水設施範圍內及一般性海堤堤身施設涼亭或平台注意事項 |
行政規則 |
| 548. |
098.04.24 |
地下水管制區內土地依法捐贈予政府致無法繼續使用已取得水權之水井得重新鑿井引水 |
行政規則 |
| 549. |
098.03.20 |
地下水管制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有關地下水管制區內於原水井鄰近地點重新鑿井引水執行疑義 |
行政規則 |
| 550. |
098.03.16 |
地下水管制區變更公告後,地下水水權取得登記申請案件處理方式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