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501. |
103.01.10 |
核釋「其他鍵盤等十一項應施檢驗商品之檢驗方式」規定,所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依規定以原取得之型式認可證書代替試驗報告,並簽具符合性聲明書者,自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其商品檢驗標識之字軌得以「T」代替。 |
行政規則 |
502. |
102.12.23 |
核釋商品於實施檢驗日前已運出廠場,復因退貨而有於實施檢驗日後再出廠之情形,於未經改裝並有證據可證明商品確實已於實施檢驗日前運出廠場者,非屬應施檢驗商品。 |
行政規則 |
503. |
102.10.18 |
核釋「膨脹玩具」係為供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屬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3條公告之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 |
行政規則 |
504. |
102.10.09 |
核釋具有將冰凍水果、冰塊刨碎成小冰塊、冰沙或碾磨成泥狀之冰淇淋製造機商品,係為內含電動馬達之電動刨冰機,屬本局依商品檢驗法第3條公告之應施檢驗電動刨冰機商品範圍。 |
行政規則 |
505. |
102.07.19 |
鋼纜逐批檢驗作業要點 |
行政規則 |
506. |
102.07.03 |
機電系統電磁相容設計競賽要點 |
行政規則 |
507. |
102.05.17 |
核釋應施檢驗防帶靜電鞋之檢驗標準「CNS8878防帶靜電鞋」,其內容引用之「CNS6863安全鞋」,自102年7月1日起依99年9月30日修訂公布之版次執行檢驗。 |
行政規則 |
508. |
102.04.23 |
核釋「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計量技術人員證書按申請人具6個月以上相關度量衡器實務經驗之項目登載專長範圍之審查基準。 |
行政規則 |
509. |
102.02.25 |
核釋依據「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指定能源管理系統驗證標準為ISO 50001/CNS 50001,適用範圍為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以後申請之廠商。 |
行政規則 |
510. |
101.12.28 |
核釋依據「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項指定供應鏈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標準為ISO 28000/CNS 28000,適用範圍為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後申請之廠商。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