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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修正「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原產地聲明書相關事項」之機關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3502007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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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8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0304602000 號公告訂定
  發布;並自 103 年 4 月 19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3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350200780 號公告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