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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原始憑證留存受補助單位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計字第1100402285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會計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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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經濟部經計字第 10504026290 號函訂定
  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10 日經濟部經計字第 10604021680 號函修正
  第 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24 日經濟部經計字第 11004022850 號函自即
  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