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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原始憑證留存受補助單位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計字第1100402285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會計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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