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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用售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604603790號;衛授家字第1060701468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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