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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經營字第108046027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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