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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經營汽柴油批發、石油輸出、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業務者違反石油管理法事件裁量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45800445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經濟部辦理經營汽柴油批發、石油輸出、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業務者違反石油管理法事件裁量基準 逐點說明(114.10.30).pdf
圖表附件:
附表 經濟部辦理經營汽柴油批發、石油輸出、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業務者違反石油管理法事件裁量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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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2.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45800445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