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資字第1128120041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資字第 11081000391 號函
  訂定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資字第 11181001750 號函
  修正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資字第 11281200410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