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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另進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1046037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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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查無相關資料
2.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5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104603790 號公告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  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350200360 號公告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