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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罰鍰催繳及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5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經審四字第10900382340號 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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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5  日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會字第 09700527900 號函
  訂定
2.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17 日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四字第 1090038234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人違反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裁罰案件罰鍰之催繳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