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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工業局核發進口工業用一氧化二氮同意文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工化字第11000583842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po-用途證明及附件1-附件2申請書.pdf
po附件2申請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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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化字第 10800321612 號函
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1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8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化字第 11000583842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 110 年 5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