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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車輛排氣分析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四字第1034000927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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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2年5月2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09240004850號公告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11月3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10340009270號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