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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驗證登錄商品取樣或購樣檢驗不符合處理流程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9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07500253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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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5年09月13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09550019990號函訂定全文3點;
  並自95年09月13日生效
2.中華民國96年04月16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09650008600號函修正全文3點;
  並自96年04月16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1年05月15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10150019700號函修正全文8
  點;並自101年5月15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10350024970號函修正第5點及
  第4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1075002532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