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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器商品標示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7024025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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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5年12月25日經濟部經(八五)商字第85224802號公告訂定發布全 文6點,
  自86年7月1日起開始適用 
2.中華民國93年7月2日經濟部經商字第0930210871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點, 
  並自93年6月25日起生效施行 
3.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702402540號公告發布廢止,
  並 自107年3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