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臺北縣準用本部主管水利法規中關於直轄市規定之法規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1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12602057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台北縣準用經濟部水利法規中關於直轄市規定一覽表.pdf
解令30.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15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604605460 號令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經濟部經授水字第 11260205720 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