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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螢光燈管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查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10460394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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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8  年 12 月 31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88463246 號公告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14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604601540 號公告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6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104603940 號公告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並自 113 年 7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螢光燈管
  能源效率基準、標示與其檢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