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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1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25802485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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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23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904607560 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7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7960 號公告修正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17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604601460 號公告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 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除濕機
  能源耗用量與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
4.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258024850 號公告修正
  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