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6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09711005220 號函
訂定全文 14點
2.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25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0991100100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
3.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7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0990012742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
4.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9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1031100807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
5.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10611036870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
6.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9 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國企字第 1091100186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施政計畫管
理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