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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地礦秘字第11217500511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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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12 日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經地秘字第 10307602380 號函
  訂定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  日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經地秘字第 10507603670 號函
  修正第 9 點;並自 105 年 4 月 19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地礦秘字第 11217500511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 112 年 11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停車
  場使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