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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首長電子信箱處理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秘字第1120521292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秘書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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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16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0102570720 號函訂定
  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0102572600 號函修正
  第 6 點之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30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0202570180 號函修正
  第 6 點之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0302572240 號函修正
  第 6 點之附件四
5.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27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10802570271 號函修正
  第 6 點及附件四;並自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5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1102570380 號書函修正
  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經濟部經秘字第 11205212920 號函修正
  第 4~6 點及第 4 點之附件一~三;並自 112 年 9 月 26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