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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經濟部緊急公務通報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4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研字第1060058385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綜合規劃司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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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09504502630  號函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10400682340  號函修
  正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六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10600583850  號函停
  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