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工業管線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111046051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17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50460387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8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110460519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工業管線災害災區
  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