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央管河川遠端影像監控系統管理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48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中央管河川遠端影像監控系統管理作業須知 對照表(113.04.29).pdf
圖表附件:
附圖一 中央管河川遠端監控系統運作架構圖.pdf
附圖二 中央管河川遠端監控控系統功能架構圖.pdf
附圖三 影像差異事件通報作業流程圖.pdf
附圖四 通報事件處理單.pdf
附表一 河川監控站分類與適用場域表.pdf
附表二 經濟部水利署第○河川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異常事件查報總表.pdf
附表三 第○河川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月異常事件明細表.pdf
附表四 第○河川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年度累計未查報案件明細表.pdf
附表五 第○河川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年度累計未結案件明細表.pdf
附表六 第○河川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月差異影像事件明細表.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0406039070 號函
訂定全文 15 點
2.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9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483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中央管河川遠端監控系統
管理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