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智字第11020030931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022003173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點;並自 102 年 12 月 2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1102003093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5 點;並自 111 年 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