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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經法字第113104001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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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查無資料
2.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20 日經濟部經法字第 89316902 號函修正
  全文;並自 9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 94  年 4  月 22 日經濟部經法字第 09404660180 號函修正
  全文 14 點
4.中華民國 98  年 8  月 4  日經濟部經法字第 09804680370 號函修正
  第 2、3、6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17 日經濟部經法字第 10804680800 號函修正
  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0 日經濟部經法字第 11310400130 號函修正
  第 3、5、6、10、13、14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