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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檔案管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中企秘字第1130400294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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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2  年 3  月 5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策字第 0920001599 號函
  訂定
2.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7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策字第 09701103860 號函
  修正
3.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201003430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
4.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6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401005880 號函
  修正第 5 點
5.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6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秘字第 10604003850 號函
  修正第 5 點
6.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9 日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企秘字第 11304002940 號函
  修正名稱及第 2、5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檔案管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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