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7月26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9038199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4點,
並自即日生效;本要點施行至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止
2.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00381531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4點,
並自即日生效;本要點施行至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止
3.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203802810號令修正發布第8、17、
20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本要點施行至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
4.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504601120號令修正發布第15點條
文,並自即日生效;本要點施行至中華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