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3510018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對照表(113.03.05).pdf
圖表附件:
附件一 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書.pdf
附件二 土地容許使用同意書.pdf
附件三 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表.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29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8046068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4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1046074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9、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5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3510018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9~12 點及第 6 點之附件一、第 9 點之附件三;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