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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工廠兼營觀光服務申請作其他工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3510018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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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29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8046068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4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1046074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9、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5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3510018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9~12 點及第 6 點之附件一、第 9 點之附件三;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