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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所屬河川分署委託其他機關代辦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與海岸年度計畫工程經費管考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河字第113160047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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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3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09616003650 號函
  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30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916002020 號函
  修正名稱及第 1、2、3、4、7、11、13 點與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原名
  稱:經濟部水利署所屬河川局委託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或其他機關代辦中
  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與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工程經費管考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5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131600473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水利署所屬河川局
  委託其他機關代辦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與海岸年度計畫工程經費管考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