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授工字第 0952041557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經濟部經授工字第 0952041661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60260485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六年五月十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六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70460279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6 點條文及第 10 點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並自即日
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404603060 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