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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經審字第107046023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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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5年5月25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5026093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8046019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98年4月13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107046023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4 點、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