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八九)一字第 006
047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10000
831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10006
523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20000
674 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20005980
號函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3000127
1 號函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30006
45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6011001
70 號函修正發布
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一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6011063
9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
10.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701
105870 號函修正全文 16 點
11. 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二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0011039
00 號函修正全文 13 點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十六日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企署字
第1130300054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