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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督導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41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督導作業要點 對照表(113.02.07).pdf
圖表附件:
附表一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疏濬作業督導通知(○○年度第 次通知).pdf
附表二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疏濬作業督導項目表.pdf
附表三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疏濬作業督導缺失通知暨改善表.pdf
附表四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疏濬作業督導管制表.pdf
附表五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疏濬作業督導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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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94 年 3 月 29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0940600119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23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010608474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原名稱:經濟部水利署許可縣(市)政府辦理疏濬
兼供土石督導考核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7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4130 號函
修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