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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督導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4130號函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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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4  年 3  月 29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0940600119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23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010608474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原名稱:經濟部水利署許可縣(市)政府辦理疏濬
  兼供土石督導考核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7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4130 號函
  修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