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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經濟部水利署水再生利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源字第1011516016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經濟部水利署水再生利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廢止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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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93年4月1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綜字第 0931400324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100年7月4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源字第 10015004780號函
修正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源字第 10115160160號函
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