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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商標出口監視系統商標登錄之收費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貿服字第1080151039A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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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3 年 12 月 15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服字第 0930151910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 9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21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服字第 1080151039A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 108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