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30009
88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核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九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7011038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一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20100
35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五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6010054
2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