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0128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154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026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277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26730 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