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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規費申請退還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標綜企字第113100159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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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5  年 4  月 23 日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經(85)商檢字第 85382816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2  年 2  月 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25000132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
3.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1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35000100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4.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2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9500020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 1131001592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