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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加強取締陸上及海域盜濫採土石處理方案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經務字第1040460036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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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0920060992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20036290 號函核定
  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094027089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文;刪除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五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0970460284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加強取締陸上盜濫採土
  石處理方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104046003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