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際網路申辦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標綜企字第1131000184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2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250015360 號函
  訂定全文 7 點;並自 92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2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950037840 號函
  修正第 2 點及第 2、6 點之附表;並自 99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4500132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及其附表、第 6 點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8500008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之附表 AN-01、第 3 點之附表 AN-02、第 6 點之附表 AN-03
  ;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20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 113100018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之附表 AN-01、第 6 點之附表 AN-03;刪除第 7 點及第 7 點之
  附表 AN-04;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