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4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57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18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法字第 0922000023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17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57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