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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案件給獎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智字第1020381988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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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10210372 號函
  核定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二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20050634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8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10050396 號函核
  定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20052658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7 點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起實施,本要點修正實施
  前查獲之案件,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20007262 號函核
  定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四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093200311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094200303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起實施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6006228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8046034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10203819880  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