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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生技醫藥產業委託國內醫藥研發服務公司從事研究與發展之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認定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251040380號;台財稅字第112046802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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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1  年 11 月 7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104625370 號令、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10457312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7 點;9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95  年 11 月 21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504605820 號令、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50456701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
  96 年 1 月 1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251040380 號令、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1204680260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