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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1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院授主基經字第1130200160A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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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71  年 1  月 18 日行政院(71)台經字第 085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 87  年 9  月 7  日行政院(87)台孝授二字第 07508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2 條
3.中華民國 91  年 12 月 30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100873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12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30002942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1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4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40000677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並刪除第 4 條條文
6.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28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0980002484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6 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040200884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3 條所列屬「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
  起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
8.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5 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130200160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8、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