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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商標審定核駁理由先行通知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智字第0942003070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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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83)台商字第 22056
  7 號公告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台商九八○字第 201
  497 號公告修正發布(原名稱: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審定核駁理由先
  行通知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七日經濟部經授智字第 094200307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點條文;刪除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