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9年3月29日經濟部(89)經商字第 89204839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89年9月27日經濟部(89)經商字第 89219578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4 點
3.中華民國96年10月23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25730 號函修
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502432930 號函
修正全文 4 點
5.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702429230 號函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