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訂定「與公共安全有關之自來水事業取水、貯水、導水、淨水、送水、配水之必要設施、設備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36020215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