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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7臺東縣利吉混同層及其蛇綠岩系外來岩塊)」,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50460511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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